農藥殘留速測試劑由廣州綠尚實驗儀器有限提供,速測試劑由農藥殘留酶試劑、顯色劑、底物和緩沖劑組成。農藥殘留酶試劑分為乙酰*酯酶和丁酰*酯酶兩種,分別由國家標準GB/T5009.199-2003和農業(yè)標準NY/T 448 - 2001采用。農藥殘留速測試劑作用原理為: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對*酯酶正常功能有抑制作用,其抑制率與農藥的濃度呈正相關。正常條件下,農藥殘留速測試劑*酯酶(ChE)催化神經傳導代謝產物類似物(碘化硫代乙酰*ATCI或碘化硫代丁酰*BTCI)水解,其水解產物與顯色劑(二硫代二硝基苯甲酸DTNB)發(fā)生反應,產生黃色物質,用分光光度計或農殘測試儀在412nm處測定吸光度的變化值(△A),計算出農藥殘留速測酶試劑抑制率可以判斷出樣品中是否有高劑量有機磷或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的存在。
酶活力要求:空白對照3分鐘吸光度變化值(ΔΑ0)0.3-0.8)之間。
廣州綠尚實驗儀器有限公司農藥殘留速測試劑盒說明書:
產品規(guī)格:每套300份裝:其中*酯酶粉末10瓶(30份/瓶),底物粉末,顯色劑粉末各2瓶(150份/瓶),緩沖溶液試劑6袋。
農藥殘留速測試劑使用說明:
農藥殘留速測試劑盒使用方法參照國家標準GB/T5009.199-2003,結合本產品特點,具體如下:
1、提前30分鐘打開廣州綠尚農藥殘留檢測儀LS-SC-8預熱穩(wěn)定機器.
2、取緩沖溶液試劑1袋,加入500mL蒸餾水或純凈水,溶解攪拌均勻,既得pH8.0緩沖溶液,密閉、避光、陰涼處保存。
3、農藥殘留速測試劑的配置:在*酯酶瓶中加入緩沖溶液3.0mL、底物瓶中加入蒸餾水15.0mL、顯色劑瓶中加入緩沖溶液15.0mL,輕搖食指*溶解。注意不要劇烈振搖*酯酶液。
4、樣品的處理:擦掉樣品表面泥土,剪成25px左右見方的碎片;取樣品1g,放入燒杯或提取瓶中,加入5mL緩沖溶液,振蕩2min;倒出樣品溶液,靜置3min,待用。
5、對照(空白)溶液測試:先于試管中加入2.5mL緩沖液,再加入0.1mL酶液、0.1mL顯色劑,搖勻后于37℃下恒溫放置10min;10min后加入0.1mL底物搖勻,立即倒入比色皿中并放入儀器比色池中進行對照測試,測試時間以3分鐘為準;對照測試完后,對檢測儀進行調“*”。
6、樣品溶液測試:用定量移液器吸取2.5mL樣品溶液,依次加入0.1mL酶液、0.1mL顯色劑,搖勻后于37℃恒溫箱中放置15min;15min后加入0.1mL底物搖勻,立即倒入比色皿中并放入一起比色池中進行樣品測試,測試時間以3min為準。
7、農藥殘留速測試劑抑制率大于50%時檢測結果為陽性,對于陽性樣品要有2次以上重復檢測。
農藥殘留速測試劑注意事項
1、溶解、配置試劑時小心操作,注意不要使瓶蓋上沾染試劑粉末造成損失。
2、顯色時間3分鐘時對照(空白)溶液測試吸光度變化應在0.3以上。
保存條件及保質期
1、農藥殘留速測試劑溶解前冷凍保存的保質期為1年;冷藏保存時間不建議過長。
2、農藥殘留速測試劑酶粉溶解后盡快用完,可短期冷藏保存;如1星期內不能用完,應冷凍保存,但反復凍融不可超過3次,冷凍保存不超過1個月。
3、農藥殘留速測試劑底物和顯色劑溶解后需冷藏保存,保質期一個月,可冷凍*保存。
農藥殘留速測試劑檢測靈敏度:
農藥殘留速測試劑由于采用的標準方法的不同,取樣量、檢測程序和判定標準也有所不同,如國標法以抑制率≥50%判定為陽性,而*行業(yè)標準則以抑制率≥70%判定為陽性。廣州綠尚進行了大量的對比實驗,發(fā)現(xiàn)在實際檢測中,兩種方法的zui終檢測靈敏度還是基本*的。綠尚公司用農藥標準液對農藥殘留速測試劑的zui低檢測限進行了多次測試,并通過了*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等專業(yè)檢驗機構的檢測驗證,農藥殘留速測試劑結果符合國家標準,具體請參照檢測報告。